野舒(焦二哥的狗)

有cp洁癖,cp不拆不逆。不要试图拆我的cp,我会很生气。
人要多读书。

【《黄金时代》转文:齐伟×王帆扬】 与他半生 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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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屋外的世界挤满了焦灼、苦累、紧张的情绪,独处一室,哪怕是坐着不动,也是恩赐一般的享受。在那,人可以像逝者一样安详。活人的世界,已经不是他的世界,所有纷乱的动作,只能破坏他的肉体,触及不到他自由的灵魂。

我感觉我已经抵达了这种境界的边缘。

坐在嵌了玻璃的木格子窗户对面,阳光被淡化,我闭着眼睛,只能看见薄薄的一层亮,和黑暗重重叠叠。身体内部仿佛抽空一般,灵魂脱离出来,被一根线牵着。屋子略有十几平方米,它就在这十几平方米的地方悠闲地转。

这是帆扬的屋子,我没有回自己住宿的地方,因为我就爱呆在帆扬这里。闭上眼睛的时候,我就在脑中想象帆扬在屋里忙碌的场景,仿佛穿越了时间,围在他身边看他生活。

但不能忘却的是,无论我怎么悠闲,始终存在一根线牵制了我,把我跟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。那根线发源于我的左手手腕,那个有着关节红肿的地方。是的,我受伤了,在帆扬去镇上递交稿子的时候受伤了。我到现在仍记得我是怎么样心不在焉地扒地,踩到了狗腿,狗吓到了身边的黄牛,黄牛冲向我,我伸手挡,牛角撞歪了我的手腕。那关节立马成了僵尸的一部分,歪在那,可我比僵尸要疼得多了。

走到屯里,还好有医生,也是知青,屯里就他一个医生。黑黑瘦瘦的一个男人,把我的关节掰回来了,用或许是某户人家自酿的烈酒,揉我的手腕给我消肿。我当时疼得浑浑噩噩,看着我的手被人翻来覆去,心里竟然想着:别的男的碰了我的手,这事是不是不该跟帆扬说?

 

我当时也很疑惑我怎么想的,因为那时的我和帆扬,也仅仅只是朋友而已。

 

手上的疼从头到尾地提醒我,我还活着,并不是一个可以享受自由的逝者。于是我大概端坐了半个小时,不满足但是神清气爽地睁开了眼睛。那像是一次精神按摩,让我在能想象到的无尽的劳作里舒缓了大半。眼前是帆扬的书桌,一个并不平整的木头桌子,被他的或大或小的本子铺满,变得平整起来。他剧本的手稿放在右上角,钥匙挂在墙面的小钉子上,钥匙是他给我的,我靠这个才能进来这屋子。

 

约莫坐到中午,我感到饥饿,又懒得出去打饭。以我现在残废一样的手,根本抢不过那群虎背熊腰的知青,他们在屯里劳作了几个月,已经完全不似刚来时“身娇体弱”,虽然说瘦黄了许多,但总在吃饭时猛若馁虎,力气一抓一大把。他们三餐顿顿够吃,但是没有副食,总饿。因而没有我,他们大概会高兴,能多吃一点,就是少挨饿一点。

只是我没想到赵欣梅会来给我送饭。

实际上,我有更深的打算。一旦晚上帆扬回来了,我就跟他说我中午没吃饭,发挥我演员的专长,语气淡然地悄无声息不露痕迹地向他陈述这个事实。到时,他一定会皱起他那好看的眉毛,步履坚定地去给我打饭,而且我不用担心他会抢不到饭,或者会被伤到,因为帆扬原是记者,和我们不一样,他的待遇比我们好些。如此一来,我就能欣赏到帆扬皱起脸来担心我的样子,那是我潜意识里想方设法都想看到的表情。

 

但是赵欣梅来了,计划被飞来横祸打破。

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帆扬这里来的,或许是发现我不在宿处,便自然而然想到帆扬——帆扬意味着我,的确是完美的结合体。

 

她敲敲门,就像我时不时响起的肚饿声。门开后,她四处看看,找了个小椅子坐下在我身边,把手里用大瓷碗装着的饭菜放在帆扬桌上,我特地挪开了帆扬的本子,拿抹布垫在桌上。

“我听说你没去吃饭。”赵欣梅坐的是小椅子,矮我三分之一个身子,使我能清楚看见她高高扎起的马尾,“李耀光也不给你打饭,他们真是的……”

“不吃就不吃,我又不干活,饿着也没什么。”这倒是一句实话,我面部微微扬起笑容,一副不很在意的样子。

“但是不吃饭会饿啊。这样怎么排练啊,晚上还是要去团里的。”赵欣梅脸颊又泛着浅红,我当时并不知道她喜欢我,不然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她的帮助。我更不知道接受帮助是她眼里的一个她假想的我的暗示,而这暗示,最终成了我和帆扬分离的导火索。

 

我思索许久,最终没抵过身体本能。劳作使我的胃口越变越大,但食物只有那么多,饿着肚子是常有的事,因此在食物面前抵制饥饿成了我最大的难事。那时我用一只手吃饭,赵欣梅则在一旁讲着团里的事。

 

《过草地》就是我失去了男一沦为男二的那个红军长征剧本,赵欣梅说,团长其实并不看好吴山子,他新来,对一切都不熟悉,但苦于队长的逼迫,仍是勉为其难下了决定。队长说,吴山子很有潜力和表演力,若是非要镇里演员来演,就是无理取闹,是欺负他们中下贫农,他们中下贫农已经翻身,不再受任何阶级势力的压迫。

 

我听到这倒是笑了一下,做不做男一似乎已经不重要了,反正还有下一个剧本。反正帆扬知道我是什么样的。

那时赵欣梅看了看我,并没有说什么。大概讲述完了之后,她就问我要不要喝水,还饿不饿,对新剧本什么看法,毕竟我在里面还有一个男二的角色。

然而前两个问题我都不在意,只在乎最后一个问题,但那个问题并没占据我全部身心。我把思维分成两半,一半跟赵欣梅讨论着剧本,一半思索着帆扬到底什么时候回来。直至午后已过,赵欣梅才走。但没曾想,也正是因为这一个半小时不到的时间,我和赵欣梅的绯闻在几天后铺天盖地席卷了整个黑山屯。

 

在傍晚,正赶上饭点,帆扬回来了。我清楚地看见一个人影从窗前走过,伴随咔的一声停自行车的声音,他用备用钥匙开了门,一进门就看见我在书桌前坐着。

 

“齐伟?”帆扬眨眨眼,看着我,“你怎么坐在这,该去吃饭了。”

我则朝他扬了扬手,“被牛撞了,懒得去。”于是我预想中的场景发生了:帆扬顿了下,还没来得及放下军绿色的斜挎包,一步跨到我面前半蹲着,紧紧蹙着眉头,把我的手放在他手心里看。从左到右,从上到下,小心翼翼地望着红肿处,好像能看出个所以然来。

过了好一会,他才开口说话。但好像又不知道该如何说,只是问我:

“疼不疼?”

我忽的笑出声来,调侃道:“就那样吧,疼久点我还能少干点活。”

帆扬没说话了,站起来放下包要去给我打饭。从这些来看,他很像一个不会表达自己感情的人。但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帆扬的真实,他实则是个能把爱意用话完完整整清清楚楚表达出来的人,他会无时无刻地表达对你的爱,而你也永远也不知道他藏着多少甘霖似的甜蜜的情愫没与你说。不过,在未确认关系之前,他是不会吐露这些的,只会用行为表示无声的喜欢。就像现在。

可怕的是,两个喜欢撞在一起,就像我被帆扬捉奸了一样尴尬。

 

帆扬回来的时候,正撞见我对着赵欣梅送来的饭菜不知所措的样子。门初开,赵欣梅便掀起眼皮,直直看着帆扬,我有一瞬间,迷迷蒙蒙地看出来了她的恶意。但我很后悔,没能在当时及时辨别出来。

她是话剧团里一流的演员,同样具有演员的专长。我听见她舒缓似的松了一口气,朝我大方地笑了一下,“你中午就没去打饭,要不是我送,你肯定就不吃。刚刚我想着,你中午都不去,但是又吃过了,晚上肯定更不去,就给你送饭来,可我又不知道帆扬晚上回来啊。这下好啦,这还是我抢的,只能这样回去了,他们肯定要笑我啦。”

赵欣梅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子,出身城镇,性格很活泼,偶尔温柔偶尔撒娇,身材高挑,唇红齿白,所有的一切衬出了她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。她是全话剧团最受男生欢迎的女孩子,几乎每个人见了都会想,这样的女孩子要是对人好,人肯定就喜欢她。

所以我猜帆扬当时就是这样误会的。他说没关系,其实他也没吃饭,他可以吃自己手里的一份,几乎是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就开始靠在门边吃饭了。赵欣梅没有阻止,她跟我开了个我记不清楚的玩笑,自顾自笑起来,把筷子塞到我手里。

 

那是至今为止最难吃的一顿饭。

 

帆扬吃完了,去洗碗,放回碗,坐回桌上写作。我坐在他床上。他腼腆爱笑也健谈,但同样寡默无言。就像那个我们几乎没有说话的一晚上。

 

而我所不知道的是,其实那天并不是帆扬递稿子的日子,他是去镇上报告团里的情况了,为了给我争机会。他很委婉,对社里说是团里男一位置竞争激烈,是模范知青和一个演员的竞争。剧本体现了党的伟大的精神,但两位演员演技同样精湛,很难抉择,他觉得非常有必要请镇上的领导去看一看挑一挑,如果排练的好,团是镇上的,巡演的时候会挂上镇的名字,可以宣扬镇上对党的风气精神的热烈崇敬,市里的领导肯定也能知道。

 

最后一句话牢牢命中红心。镇长爱这个,镇长就来了。

 

这就是我为什么时而对帆扬钦佩不已,因为他太执着,太会运用自己的能力。他会为了做一些事,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,从而完成他的目的。我不能说这是一项绝对好的技能,因为那很有可能违背道德,而且帆扬偏执,恰好这项技能与他偏执的性格紧密相连。但无论如何,我得承认,正是这因为帆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近乎疯狂的偏执,我们的爱情才得以延续。

 

得知帆扬为了我跑去了镇上,却对我说是为了递稿子。我问他为什么,他支吾了一下,才说,我怕不成功让你失望。

或许这是原因,不过我猜还有可能是因为帆扬不愿他为我做事让我知道,所以不跟我说。但总而言之,一切的源头是他对我的喜欢。这是我后来知道的,但是足够让我惦记一辈子。

 

进展如我想象般顺利,论演技吴山子永远在我脚下。镇长颇为高兴,还跟我讲了几句我现在已经忘得一干二净的话,总之是鼓励我一类。由此一来,男一便不得不是我了。这都得感谢帆扬。

于是我更喜欢他了,但与其这么说,不如说是我原本就存在于心中的被埋藏起来的喜欢被他挖掘了。那感情一点一点溢出来,怎么样也包不住,而我,任其流淌。

 

镇长走了两天后,才是帆扬真正递稿子的日子。他无疑又要骑着他那咯吱咯吱的自行车从我眼前缩小,然后消失。

我记得那天天气晴朗,草都冒芽,沿着田埂、路边猛长,就像帆扬蹬动自行车的那一瞬间我心里猛然爆发的欲望。我左手插在裤兜里,右手垂在身边握紧,眼睛睁的前所未有的大,直到帆扬的背影变得模糊不清,我抽出手抬脚疯跑,疯狂追逐着他的背影,我才明白我到底想要什么。就是想要那一个人不离开我。

 

风掀起帆扬的外褂,但是削弱了我的跑步声。我疾风一样去追,感受风快速流过我的身体,就像天上的白云一样缥缈又真实。我好像在和时间赛跑,也不知道跑了多久,觉得又蠢又高兴。帆扬听见了声音停车下来,几乎是同一秒,我张开手臂猛地住脚抱紧他把他撞了趔趄,他只来得及被我抱得死紧地喊了句,“齐伟?”

 

急促的呼吸里全是帆扬好闻的味道,甚至激起了我生理上的欲望。我当时脑子一片空洞,只顾及用全身的皮肤去贴着帆扬的体温,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松开他。从兜里掏出一颗糖来迅速剥开糖纸塞进帆扬嘴里。

我抿着嘴喘气,卷着嘴角笑了下轻声问他,“味道怎么样?”

帆扬震惊地看着我手里的糖纸,我知道为什么。

那个糖纸颜色太鲜艳。

那不是该出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的东西,因为它象征着被打败的资本主义。糖是不久前某个糖厂被迫关闭之后我偷偷买下来的。糖厂不舍得亏本,偷偷摸摸地下乡贱卖来到我的那块田里,不过我觉得这种行为是自入虎口,后来果不其然,我听说卖糖人被一群人打了,跑了,不然得斗他,因此所有的糖都被他扔在那了。至于糖去了哪,没人知道。但因为比一般糖便宜的多,我就买了一个。

因那糖纸显眼,我一直存着没吃,也没扔。直到今天,我将它给了帆扬。

 

帆扬把糖含在嘴里不动,我就用一只手轻轻捏着他的的两颊,迫使他去感受那甜味,“放心吃吧,没人知道。”然后我把糖纸塞进了兜里。帆扬去捉我的手,因为被我捏着脸,他哼哼唧唧地十分可爱。

“你快扔了。”

“没关系。”我说,然后顺从本心地改用食指与拇指夹着他左半边脸颊,以大拇指指腹摩挲着帆扬的略干的嘴角,微微眯起了眼,在那一瞬间我陷入了迷恋的状态,甚至想进一步去摸他的嘴唇,和他唇边小巧的痣。于是乎我一直维持这个动作,直到帆扬嘴里没了糖的固体,我才松手。他脸红了,但是眼神有些暗淡。

 

像是一个要接台词的但是没剧本的。帆扬要走了,我不知该说什么来掩饰我的内心,只好叮嘱他:“晚上等着你来看排练呢,回来早点。”

帆扬很认真地点了点头,甚至摸了摸嘴唇,就像是回应了我的感情一样。我不禁感到些飘然,回去时一直在想,什么时候该跟帆扬正式说,我喜欢他。

 

可天不遂人愿,傍晚,帆扬回来的时候,我和赵欣梅的绯闻早已传遍屯内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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